广州城镇居民基础医保政策又有利好消息。昨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关于调剂广州市城镇居民基础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从7月1日起,广州市将参保人员住院、门诊特定项目、指定慢性病及普通门(急)诊的基础医疗费用,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由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进步到3倍,本年度即高达13.6万元。
据悉,从2010年起,广州市城镇居民基础医疗保险年度调剂为: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而2009居民医保年度相应调剂为: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打消了参保学生的保障空档期。
按照政策调剂的规定,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非从业居民的各级政府赞助标准由100元/人·年进步到200元/人·年,个人缴费不变。据懂得,目前广州居民医保参保人约有210万人,赞助标准进步后,财政支出也将增加1.4亿元。
据懂得,目前广州居民医保的住院总体平均报销程度达到53%,而目前门诊的报销平均程度已经达到58%,上述两项待遇标准将在2009年度广州职工平均工资颁布落后行新一轮的调剂进步。(记者/许蕾实习生/张子娟通信员/林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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