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12月5日讯(记者 侯雪 通讯员 李冬梅 崔勇)记者从济宁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了解到,12月6号起,济宁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工作将在济宁市司法局展开,12日10日前结束申领初审工作。
根据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工作定于2010年12月6日在济宁市司法局(济宁市红星东路113号)开始进行。考试现场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2.公安机关出具的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的书面证明。
3.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6张。
据济宁司法考试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办理,不得代办。另外,今年考试成绩单不再邮寄,考生在申请资格时将成绩单统一提交。
据了解,2010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济宁市报名人数为1497人,成绩通过(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放宽为280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人数为19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