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12月30日电 30日公布的《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提出,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山东省将建立区域内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和校长定期合理流动机制。
山东省提出,在未来十年时间内,将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统一城乡生均教育经费、办学条件和教师收入标准,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备和待遇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建立经济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城市学校支援农村学校、强校支援弱校的工作制度。同时,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择校问题。
按照计划,到2015年,山东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标准,率先在县(市、区)域内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济发达地区实现市域内均衡发展。到2020年,实现市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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