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更好地维护我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结合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济宁将面向社会公开选用140名城区道路交通协管员(其中女性7名),选用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未就业专科以上毕业生。
据悉,城区道路交通协管员岗位为全部由政府出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按目前的政策规定,交通协管员在岗期间享有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单位应缴和个人应缴社保金)、岗位补贴及绩效考核补助。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交通协管员签订岗位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最长三年,享受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绩效考核补助。
道路交通协管员没有执法权。在民警指导下,道路交通协管员主要承担维护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劝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协助做好群体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协助民警执行交通警卫任务;接受群众求助等。
本次招考的道路交通协管员须具备以下条件:普通高校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体型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扁平足;裸视力4.8以上或裸视力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本次选用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认定并缴费的方式进行。
现场认定时间:11月24日8:30至11月25日下午17:30,认定地点在济宁人才大厦一楼大厅。
考试为公共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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