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引进一名院士,给予企业50万元一次性奖……”28日,记者从济宁市委了解到,济宁将在高新区开展人才特区试点建设,从资金资助、费用减免、发展扶持、人才培养、医疗住房等十个方面,全力支持高层次人才建设。
在资金资助政策方面,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企业进行资助,每引进1名国家级高端创新人才(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的前2位完成人,或相应层次的海外战略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将给予引进人才企业 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新建设的省认可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按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年最高600万元。
在住房保障政策方面,支持济宁高新区规划建设专家人才公寓和人才定向租赁住房,土地可实行划拨、协议出让的方式,每年提供专项用地指标不少于100亩。鼓励企业自建人才公寓,用地规划可按不超过10%的比例控制。到2015年,在济宁高新区建成高层次人才公寓5000套,对不同层次的各类人才,分别给予免费居住、租房补贴等住房优惠政策。同时在医疗保健、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及子女入学方面,开辟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 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通过实施人才特区建设试点工作,到2015年,实现全区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0万人,其中高层次人才5000人;力争国家“千人计划”和山东省“万人计划”第一层次入选者达到10人以上;拥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00家,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平台100个;扶持造就一批行业领先、国内外有影响的科技型企业,全力打造高端人才集聚区、创新创业团队集群区。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