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者王梓政(化名)认为市红十字血液中心拒绝其献血属于轻视,将该中心起诉到法院。昨天,海淀法院表现,经过请示上级法院,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32岁的王梓政说,自己是一名同志(同性恋者),今年6月6日,他到西单图书大厦献血点筹备献血时,被工作人员明白告诉不能献,并称这是《献血法》的规定。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咨询热线的工作人员也表现,按照卫生部下发的《献血者健康体检标准》,不建议同性恋者献血,以保证受血者的安全。
王梓政认为,单纯以性取向来断定能否献血十分不科学,消除同性恋者献血并不能保证血液安全。他认为,自己作为国民,依法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切合法权利和任务。血液中心的行动,剥夺了他参与献血的任务,严重侵害了他作为一名合法国民的人格尊严。
6月10日,王梓政将起诉状递交到海淀法院,请求市红十字血液中心容许他参与献血,并就拒绝他献血的行动公开赔礼道歉。
昨天下午,海淀法院一名男法官向王梓政口头表现不予立案,没有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或对不予立案的原因出具书面材料。王梓政说,法院没有将起诉书还给他,表现“按规定”需要留下材料。王梓政表现,尽管如此,他不会放弃自己的任务,将通过其他道路讨要说法。(王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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