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6月2日电(莫非 吴敏平)2日闭幕的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批准《广州市把持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由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条例》的批准,意味着广州市把持吸烟的相干工作正式开展。
该此《条例》共31条,重要内容包含:一、确立了把持吸烟的管理体制,由各相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条例规定的职责负责相干场合的把持吸烟工作;二、联合实际,对禁烟场合和限烟场合的范畴作出了明白规定;三、对违法吸烟和不履行控烟管理职责的行动设定了法律义务。
《条例》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供给公共性服务的室内办事区域,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范畴的室内外区域和其他各类医疗卫活力构的室内区域,幼儿园、中小学、少年儿童运动中心等范畴的室内外区域,其他青少年运动场合的室内区域,公共文化场馆的室内区域,商店、书店,金融、邮政、电信等企业的室内营业区域,公共交通工具内部及其售票厅和设置在室内的站台,运动场馆的观众区、比赛区等室内健身场合,旅馆、酒店等供给住宿休息服务的经营场合的大堂以及其他室内公共区域,电梯内部及其室内等候区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场合,均被列入到禁止吸烟的公共场合范畴。
对于市民广泛关心的室内工作场合控烟细则,《条例》也给予了明白规定。《条例》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办公室、会议室、礼堂、公共走廊、电梯以及本单位的餐厅、咖啡厅禁止吸烟,其他区域可以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
《条例》还针对媒体宣传提出了相干规定及建议。《条例》规定,禁止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在户外和公共场合设置烟草广告。《条例》建议广州市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等媒体以及社区公共宣传栏积极开展多种情势的吸烟和被动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导,加强全社会营造无烟环境的意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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