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8日电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教导部、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实行看法,表现将从2010年起,持续三年在高级医学院校开展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活力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看法全文如下:
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实行看法
根据《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计划》(发改社会[2010]561号),现就2010-2012年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提出以下看法。
一、从2010年起,持续三年在高级医学院校开展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活力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
二、省级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农村卫生队伍建设发展计划和需求,于上年11月份前断定下一年度定向单位和岗位数,提出各类免费医学生需求数量打算;省级教导行政部门商卫生、发展改革部门断定开展免费医学生培养的学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教导行政部门联合与学校签订免费医学生培养协议。
三、免费医学生分5年制本科和3年制专科两种,以5年制本科为主,3年制专科重要面向乡镇卫生院以下的医疗卫生岗位。培养专业重要是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培养工作重要由举办医学教导的处所高级学校承担,可举办农村班,也可将免费医学生纳入普通班。免费医学生经过5年或3年的学习按规定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不能正常毕业的免费医学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导费用。
四、订单定向培养打算作为定向就业招生打算,纳入普通高级学校年度招生范围。免费医学生重要招收农村生源,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对参加高考统一录取的考生,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录取。
五、免费医学生在获取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有关基层医疗卫活力构服务6年。免费医学生在学期间户籍仍保存在原户籍所在地。
六、免费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贴生活费,学费、住宿费标准按照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履行,生活费补贴标准由各省联合实际断定,原则上不低于国家助学金补贴标准,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在医疗卫生支出中兼顾落实。国家分三年为中西部每个乡镇卫生院培养一名拟从事全科医疗的5年制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其中2010年招收5000名免费医学生),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优先用于免费医学生的生活费补贴。
七、免费医学生按全科发展方向培养,承担培养任务的学校要根据农村卫生工作需要,制定教学打算,加强全科医学教导,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突出临床才能培养,适当增加中医学(民族医学)教学时数和打算生育技巧相干内容。
八、免费医学生毕业后,应按照入学前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到生源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到,由基层医疗卫活力构按照有关规定与之签订聘请合同,办理相干手续,履行合同管理。免费医学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可在本省(区、市)农村基层卫活力构之间流动。免费医学生毕业后未按协议到基层医疗卫活力构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导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同时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具体措施由省级卫生、教导、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履约管理,并建立免费生的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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