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冰(化名)是(江苏)淮安市淮阴区某医务室的一名医生。去年11月25日,当他用药酒给一位女患者治疗妇科病时,竟将一瓶用于治疗关节炎的外敷药酒让患者口服,成果导致该女患者乌头碱中毒身亡。事情产生后,尽管张冰与逝世者家属达成赔偿29万元的协议,但由于他已触犯刑律,淮阴区检察机关遂以过失致人逝世亡罪对其提起公诉。昨天,淮阴区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去年11月24日夜里,按照规定,张冰应当到医务室值班,可当天因其家中无人,况且医务室距离他家最多50米,附近群众都知道他的手机号码,于是他便留在家中看门。25日凌晨3时许,附近一妇女郝某带着儿子来看病,郝某告诉张冰,她的儿子由于支气管炎经常咳嗽,之前已在医院打了两次点滴,张冰对其儿子检查一下,到医务室配了两瓶点滴后,便返回家给郝某儿子挂水。当郝某儿子第二瓶点滴刚挂上去不久,郝某便告诉张冰:“我肚子里好像进了风,很难受”,凭着职业敏感,张冰知道郝某患有妇科病,便告诉她:“我这里有雪莲酒,驱寒的,对治疗妇科病有作用。”说着他就从一个漂着雪莲的药酒罐中倒了三杯酒给郝某。让郝某想不到的是,正是这三杯不足30毫升的药酒要了她的生命。
当郝某的儿子第二瓶点滴快要吊完时,郝某突然呈现头晕,浑身发胀、发麻状态。凭借着多年的行医经验,张冰知道郝某确定中毒了。于是他赶紧查看刚才他倒给郝某所喝的药酒,这一看吓得他不轻。本来,在他家中除了用雪莲泡制的口服治疗妇科病的药酒外,还有用生草乌、川草乌和雪莲等中药泡制的用于治疗关节炎的外敷药酒,而这些药酒瓶子上没有贴标签,他刚才倒给郝某喝下去的竟是用于治疗关节炎的外敷药酒。他在安置好郝某的儿子后,立即骑上摩托车将郝某送往医院抢救。不幸的是,虽经全力抢救,郝某还是由于乌头碱中毒太深逝世亡。
经多方协商,张冰赔偿郝某家人29万元。今年6月22日,检察机关以犯过失致人逝世亡罪对张冰提起公诉。淮阴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冰行动已构成过失致人逝世亡罪,但是鉴于其已经赔偿逝世者家人丧失,遂于昨天一审判决张冰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药酒毕竟含什么毒?
昨日上午,记者采访了淮安市中医院副院长吴同和。据吴同和介绍,在这种药酒中,生草乌是含有剧毒的药品,在普通药房是买不到的,经过泡制之后去毒,一般用于外用。因为生草乌中含有乌头碱,内服后可导致心脏骤停,如果饮用过多的话,确定会导致逝世亡。
针对很多市民爱好泡制药酒进行治病和保健的习惯,吴同和说,药酒不是包治百病的,生病的话还是要到医院进行治疗。他提示市民在泡制药酒时必定要慎之又慎,必定要到医院接收专业的建议和领导。(通信员 郭振强 卢化福 记者 朱鼎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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