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26日颁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征求看法稿)》,拟下降我国食盐碘含量的上限值,同时全国也将不再统一碘盐浓度。
为什么要进行这样的调剂?这是否意味此前我国补碘过量?我国食盐碘含量标准进行过几次调剂?针对这些疑问,标准的重要研制人、卫生部碘缺乏病专家咨询组组长陈祖培27日接收了记者专访,详解这次标准的重要内容。
下降碘含量并不意味碘过量
根据征求看法稿,我国食盐碘含量将由20-60毫克/千克,调剂为20-30毫克/千克。“这是一次很正常的微调,这样的调剂并不意味着我国人群补碘过量。”陈祖培说。
此前有报道提出,食盐补碘可能导致我国沿海地区人群碘营养过量。对此,陈祖培介绍说,卫生部专门就此发布了《中国食盐加碘和居民碘营养状态的风险评估》,报告表明:从人群尿碘程度和膳食碘摄入量两方面评价,我国除高水碘地区外,绝大多数地区居民的碘营养状态处于合适和安全程度,沿海地区也不例外;食盐加碘并未造成我国居民的碘摄入过量;我国居民碘缺乏的健康风险大于碘过量的健康风险。
世界卫生组织提出,普通人群碘营养程度合适标准为,尿碘中位数在100微克/升-200微克/升之间,孕妇人群的碘营养不足标准为小于150微克/升。2009年我国沿海地区调查显示,上海、辽宁、浙江、福建等沿海地区成人、乳母和儿童的尿碘中位数都在100微克/升-250微克/升之间,碘营养状态总体上是合适和安全的,但尿碘程度偏低个体比例较高,尤其是孕妇,尿碘程度低于150微克/升的人群比例为46%。
陈祖培说,人体碘营养63%来自食盐,来自食物的很少,而且也不是所有的海产品都含碘高,所以沿海地区人群不必定碘摄入就多。
碘含量有下调余地但不宜大调
在碘缺乏病防治取得重大成绩、人群碘营养处于可接收程度的情况下,为何要对食盐含量进行调剂?陈祖培说,这次调剂重要是根据尿碘程度的数据。
2005年全国碘营养监测成果为:儿童尿碘程度为246微克/升。尽管全国程度处于可接收程度,但有5个省份处于过量程度,大于300微克/升;16个省份处于大于合适量程度,为200-300微克/升;处于合适程度的仅9个省份。
“这些数据表明,我国食盐中碘含量有下调余地,但不宜大幅度下调,而是小幅度下调。”陈祖培说,5个省尿碘程度只是略微偏高,均没有超过350微克/升,对人体健康并无影响,精致的微调是为了更多地区人群的碘营养接近幻想的合适程度,而大幅度调剂则可能给碘缺乏病留下隐患。
他还指出,自1995年以来,我国加碘盐企业经过多次技巧改革和工艺改良,食盐的碘含量和均匀度都有了明显进步,在生产、流通等环节中丧失量大大减少,从而保证了盐中碘含量的稳固,这也为这次食盐中碘含量的适度下调奠定了基础。
据预测,这次调剂履行后,人群尿碘有可能从246微克/升降落到200微克/升左右。
食盐补碘将迈上“因地制宜”之路
根据《食用盐碘含量(征求看法稿)》,全国将不再统一碘盐浓度,各地可在规定的范畴,选择合适本地情况的碘含量的平均程度。这意味着我国食盐补碘将走向“因地制宜”。
目前,我国履行统一的碘盐浓度,均值为35毫克/千克。陈祖培指出,全国各地饮食习惯差别大,盐的摄入量不一样,如上海居民每天摄入盐在5至8克,而黑龙江则可能达到10多克,这样履行统一的碘盐浓度确实不合适。另外,监测数据也表明,全国各地尿碘程度不一样,有高有低,用统一的标准进行调剂难度较大。因此,这次的标准将给处所“因地制宜”设定碘盐浓度的权利。
“制定食盐中的碘含量标准,要综合考虑人体需要量、膳食结构以及食盐生产流通过程中的碘流失等情况。”陈祖培说,取消统一碘盐浓度标准是“科学补碘”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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