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省审计厅厅长唐会忠就2009年度省级预算履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作了工作报告。记者获悉,有8家省直医院查出违规收费1827万元。
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非税收入分成项目多
●省非税局2009年征收市、州上解的省级分成收入15740万元,涉及170个项目,省级分成收入低于10万元的项目占项目总数的71%,其中无分成收入的项目占17.6%。同时,部分市州2007年、2008年未按规定上解省级财政分成收入。
“分成政策的不尽合理,一方面加大了处所政府的财政压力,同时也导致了一些处所政府越权减免、隐瞒收入或者先计提处所政府兼顾资金再进行分成等现象,变相挤占上级分成收入。”专业人士认为。
非税收入征收不到位
●19户省直单位所属宾馆、招待所、运动中心,应交未交国有资产占用费或国有资本收益。
●省交通厅及各征稽机构未能采用有效措施及时清缴交通规费欠费 3253.7万元。
●各地价格调节基金欠缴现象严重,截至2009年4月底,各市州县未按规定上解煤炭价格调节基金50218万元,欠缴率达81.06%;省本级宾馆、酒店业的征收率仅为6.5%,中央及外省驻湘企业的征收面只有7.5%,娱乐行业没有开征;省物价局未经省财政厅批准,自行减免41家单位价格调节基金235.65万元。
超范畴安排财政资金
●省财政厅根据部门用款打算或看法,将外经贸区域和谐发展增进资金190万元,安排用于省商务厅业务工作经费等支出;将体育彩票公益金219万元,安排用于省体育科研所科研经费等支出。
部门预算履行审计情况
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不规范
●省高管局未将下属的高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高速百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服务设施经营收入、高广投资有限公司广告经营收入6996.7万元,纳入2009年部门预算。
●省司法厅、司法警官学院未将国有资产出租及管理费收入204.16万元纳入部门预算。
●省工商局将自收自支的社团人员702人纳入部门预算,安排财政资金4006.15万元。
●省法制办研究中心2009年未将课题研究、出版物发行、企业援助等收入79.5万元纳入部门预算。
6000万拆迁补偿收入未上交财政
●省农业厅种子局向隆平高科转让省农作物种子救灾备荒储备库,收回款项719万元,应交未交省财政。
●省科技厅收回以前年度的“科技三项费用”本金、占用费及利息收入1124.34万元未交财政履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省司法厅及司法警官学院未按规定上交省财政国有资产处理变价收入134.58万元。
●至2009年底,城市道路建设拆迁补偿收入省农科院5928万元、省统计局130.61万元、省农业厅58.04万元,均未上交财政。
●省司法厅纪检组查办新开铺劳教所彭某等人案件,收缴非法所得206.66万元,未上交财政。
钱给了项目未启动
●省交通厅2005年收到上级车购税安排给长沙市交通局公路枢纽信息管理服务中心和长沙捞霞客运站项目资金共1000万元,一直未安排到项目。
●2003年至2006年,省财政安排省司法厅信息网络和监所指挥中心建设经费310万元,但项目至2009年底仍未实行。
●2006年8月省发改委批复批准省文联投资466万元并已安排400万元资金建设综合楼,项目也一直未启动。2007年11月,省财政下拨省文联下属的省美术馆征地费用1200万元,由于前期工作不充分,项目几易其址都未断定地点实行。
●2006年省农科院以建设“湖南农业科技中心”名义,先后取得了长沙市高新区管委会、计划局的立项批复。但在实际开发过程中,擅自变更立项请求,且未经财政和国土部门批准,便与大汉控股团体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22年开发建材大市场的“土地租赁协议”,以每亩2万元租金将233亩项目用地出租,并已建成了建材市场,所收租金933万元没有上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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