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岁的重庆女子黄沁身患子宫癌,经济艰苦的她与当地某医院签下“先手术,后还钱”的“按揭”协议———在缴纳5000元住院费后接收子宫切除手术,其余的3000元钱出院后分期还款,每月50元,不计利息。此消息一出,引来热议不断。
一边是患者经济拮据、病情危急,愿意以自己的信用作为担保;一边是医院急人所急,接收“分期付款”,救人于水火之中———作为个案而言,这无疑是值得称道的温情故事,但若认为就此找到了一个解决艰苦群众“看病难”的高招,似乎有些乐观了。
“手术按揭”协议的签订,实际上是建立在手术成功的预期之上的。然而,手术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治疗成果包含以下几种:一是手到病除,患者康复,双方皆大欢乐;二是病情虽有好转,却离期望值很远,或基础没有改观;三是治疗没有后果,病情持续恶化。除了第一种状态,余下的几种对于协议的履行,都不是那么有利。倘若患者下不了手术台,这余下的费用,医院收还是不收?收,“人已去,债未消”,找亡者家属追债,于心何忍?不收,医院方面人力、物力成本都已实实在在地付出,谁来承担?
按揭买房、供车,是以房、车为抵押物的,一旦断供,抵押物即归银行所有,规避了必定风险。“手术按揭”呢?抛开恶意欠款不说,假设患者因为实际经济艰苦无法偿还余款,医院方面又该如何应对?
笔者信任,黄沁必定会履行协议,“按揭手术”作为个例也有其存在的价值,却不能由此推而广之———因为其中蕴藏的系统风险,将由医院独自面对。
生老病逝世,乃自然规律。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保障。归根结底,国民的基础医疗保障,除了国家政府,任何个人、机构、团体,都没有才能供给!(梁剑芳)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