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在飞机场、饭店等公共场合,听到服务人员非常客气地告诉某位吸烟者:“对不起,先生,这里禁止吸烟。”这样的话听来,确实让人感到礼貌、得体,但其实,禁止别人吸烟,基本不需要说“抱歉”。
或许,对于吸烟者来说,抽烟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你有不吸烟的权利,我有吸烟的权利。”但任何人主意自己的权利,都不得以就义别人的权利为代价。有人抽烟,必定会有人吸“二手烟”,使健康身材无辜受到侵害。凌驾于其他人权益之上的权利,无论如何,也算不上是宪法需要保护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禁止他人吸烟,不仅保证了“被吸烟者”的健康不受侵害,也减少了“吸烟者”自身的健康侵害。如此兼利双方之举,又何须抱歉?
当然,禁烟不是禁毒,只要烟草在合法生产,只要烟民可以合法地获得烟草,吸烟者的空间就会存在,只是这种空间应当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特别是某些以保障“吸烟者吸烟权利”为名义,患上了“烟草依附症”的机构,更应尽快转变观念。因为这种所谓“权利”带来的宏大财政收入,远远补充不了因吸烟造成的疾病、早亡、医疗费用的宏大经济丧失。
让吸烟的人掐掉手中的烟,不是对吸烟者的权利说“不”,而是彰显一种文明的生活理念,推动一种健康的生活方法。所以,当你面对在公共场合吞云吐雾的人时,请坚决地禁止,不用感到抱歉。(作者为国民日报社编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