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旅游业方面的投诉也不少,其中很大一部分涉及旅行社服务质量方面,包含以低价骗取团员兑换港币,旅行社赚取暴利;虽然合同约定买到假冒商品,组团社先行赔付,但真的买到假冒祖母绿后,旅行社却不兑现;还有花费者想退办出国游,旅行社不但不肯退还押金,还把护照撕毁,一宗宗典范案例让花费者不胜其苦。
返程迟到押金被扣
今年1月,高先生夫妻在罗湖区国贸大厦某旅行社报名参加2月3日至4日的香港二日游,并交付押金2000元,签订旅游合同。高先生是跟团来回,在香港自由运动,旅行社导游在达到香港后只是口头告诉其2月4日18:30要达到口岸聚集,并没有阐明迟到有任何罚款。高先生2月4日18:50达到口岸聚集跟团返回深圳,聚集时导游让其签名,高先生认为是达到后的签字确认,就在该纸上签名。
回深圳后高先生去旅行社退押金2000元,旅行社却称其在返程时迟到,故押金2000元不能退还,且其已在批准书上签名。
以低价骗取团员兑换港币
今年5月4日,吴先生夫妇跟团在皇岗口岸过关。过关前深圳某旅行社送关员说:"在港澳兑换国民币有汇率丧失,还可能遇到假币,公司可免费按当日汇率为团员兑换港元,不收取任何费用。"团员听后纷纷与送关员叫来的该旅行社港澳通商旅部财务人员兑换港币,吴先生换了8000元国民币,每1000元国民币兑换1070元港币。
当晚吴先生看电视发明每一元国民币可兑换1.137527港元,这样8000元国民币就少给540港元。据吴先生反应,该旅行社港澳通商旅部仅这一个团就兑换10多万元国民币,获利10000港元左右。
市消委会呼吁诚信经营
针对我市旅游行业投诉不断增多的现象,市消委会呼吁旅行社诚信经营,加强行业自律。同时也提示花费者:
一、选择旅行社时应核验旅行社业务经营允许证、营业执照及其经营范畴;出国旅游的,还要看其是否具有经营出境游资格的国际旅行社。
二、在商谈旅游价格时,不要盲目寻求低价,而要看价格所含内容和标准。
三、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应特别注意合同主体的合法性,以免因合同主体不合法导致合同无效。
四、依法维权。若遇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标准供给服务,应与旅行社交涉。否则,可向12315投诉。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