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记者 闫晓光 通信员 荔法宣
一位是足球名嘴,一位是著名教头,李承鹏与陈亦明因为一本《中国足球内情》而结怨,在这部书中,李承鹏等作者称“陈亦明无疑是中国著名教练里最早参赌的人”,直指陈亦明参赌,为此陈亦明认为这是毁谤凌辱,并将李承鹏等三位作者及曾部分转载该书的报社告上了法庭,索赔450万元的精力赔偿,此案昨天上午在广州荔湾区法院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均没亲自出庭。
引发官司的导火索是今年1月1日出版的一本书《中国足球内情——风暴中的打假扫黑》,此后部分内容又被报纸转载,而陈亦明看后却勃然大怒,他认为书中称“陈亦明无疑是中国著名教练里最早参赌的人”,直指自己参赌。
陈亦明认为文章和书中的部分内容是对他的凌辱毁谤,文章发表后,恰逢“反赌、打黑”运动,本案的纠纷引起社会各阶层的高度关注,全国各家媒体争相报道,他一时处于风口浪尖处。
为保护自己的名誉权,他曾发表书面声明请求对方立即结束侵权的行动并打消影响,但被告置他的交涉于不顾,还借势进行各种目标炒作,进一步侵害了他的名誉权。
原告起诉:
说我坐庄赌球是诽谤索偿450万
陈亦明代理律师认为,其本是一名足球界大佬,一直活泼于足球圈,一直以来为中国和广东的足球事业兢兢业业地做了大批有益工作,足球业内和社会大众,对其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经常被邀请采访和做评论。
可如今大家都把这个名字和职业赌徒接洽在了一起,虽然没人当面这样说,但是事实上是没人再想要接洽陈亦明。就家庭而言,更是家无宁日,亲友断绝,家庭有苦难言。他认为,转载文章的报社是不署名的作者,因此,向包含转载报社和三名作者在内的四名被告提起450万的精力赔偿,昨日此案开庭,双方均没有亲自出庭。
被告答辩:
写书是鞭策他东山再起再作贡献
被告方律师黄松良则认为,《中国足球内情》一书的第二部分《堂口时代》中《陈亦明:从顶级教练到职业赌徒》一文,其领导思想和出发点是:通过对陈亦明在足球圈内的贡献、受罚、涉假、涉赌等人生沉浮的评述和批评,揭示足球行业中存在的“青年得志,中年有为,晚节不慎”的一种现象,以达到鞭策其重新振作,东山再起,为中国足球再做贡献的目标。
律师表现,该篇文章上述领导思想无疑是顺应了时代的请求,符合主流社会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答辩人称,最重要的是,涉案文章的发表客观上没有造成原告的名誉受到侵害,反而打消了此前对其的不利传说,为其获得更高的社会评价奠定了基础。
一场诉讼,几许恩怨情仇
作为南派足球的代表之一,陈亦明在运发动生活中便曾经取得过光辉的成绩,他20岁的时候便代表八一队拿到全国足球联赛冠军,并曾经入选国家队。1982年退役后,开端了自己的教练生活,2002年离开甘肃天马的总经理职位后,正式宣布离开职业足坛一线,近几年,他以足球评论员身份偶尔呈现在媒体上,显得十分低调,《中国足球内情》一书出版后,他高调与李承鹏通过媒体“隔空骂战”。
此后,关于陈亦明与李承鹏的恩怨情仇也被牵扯出来,陈亦明称一直当李承鹏是好友,“没想到如今他们竟会如此诬陷一个朋友!”对此,李承鹏称自己从未当陈亦明是好友,一直是对方“自作多情”。同时,陈亦明在接收本报采访时也曾怒斥李承鹏为出书赚钱不择手段,甚至表现要告倒对方,让对方一尝蹲监狱的滋味……
李承鹏得知被起诉后,高调在其博客上发表了一段文字,“打官司是一件很严正的事情,不是靠恫吓、装理直气壮、粘雄狮牌胸毛、留李逵大胡子就能赢的。中国不是一个法律很成熟的处所,这导致最好玩的处所是,有人会脑残地认为谁先起诉谁就代表正义……”信息时报记者 邹甜
这俩人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