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标题本来拟为“狗这东西”,但写出来竟是“这狗东西”,我向来有些手懒,懒得再去改正,也就这样罢。
一提起狗的话题,一连串的贬义词便随即涌出:说某某善阿谀奉承,谓之“哈巴狗”;讲某某狠毒,谓之“狼心狗肺”;形容势利小人,谓之“狗眼看人低”;称不顾廉耻追逐名利的人,谓之“狗苟蝇营”;对仗势欺人的人,谓之“狗仗人势”……且不说狗,连狗肉也没被放过——难登大雅之堂的人,谓之“狗肉不能上席面”。总之,凡事一旦和狗沾上边,这味道立马就变。不信你看——说一人对另一人很忠实,本来是褒奖,可如果谓之“忠实的走狗”,还有丝毫褒意吗?
说了这么多,绝不是说狗一无是处。我小时候在农村,也曾养过狗,对其也曾喜爱有加。但我总觉得,狗,也只能是狗,它只是一种家畜,它远比不上马、牛对人的贡献。然而,近期一则消息却令孤陋寡闻的我大开眼界:
据2月24日《新闻晨报》报道,近日,南京某职介所多了一项招聘业务,有人要为自家的狗请个保姆,要求保姆应为40岁左右女性,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长相也要好看,月工资400元左右,最主要的条件是要把狗当孩子看待……
吃了几顿饱饭撑得慌,养个狗玩玩儿,无可厚非。但有了几个糟钱儿(且不问这钱干净与否),却要给狗雇保姆,还要求保姆“把狗当孩子看待”,这就未免有些没人性了!须知,狗,只能是狗,撑破天也只能是宠物,它无论如何也升腾不到人的地位。狗的主人可以把它当孩子看待,即使是敬若考妣,也无须别人说东道西。但狗的主人再有钱,他(她)也没有权力让保姆“把狗当孩子看待”!那是对人性的亵渎,是十足的为富不仁!
为狗雇保姆,且要求保姆把狗当孩子看待,已够令人作呕了。但更让人作呕是一些无聊文人,在人们对为狗请保姆提出异议时,竟大放厥词——
什么“招聘者提出把宠物当孩子一样对待,在我看来,就是呼唤把人对人的关爱延伸到人对动物的关爱,那种纯粹把狗当动物来养的观念已经落伍了。”(魏青《何必大惊小怪》载2月26日《工人日报》)且不说“那种纯粹把狗当动物来养的观念已经落伍”的论调是否成立,仅“呼唤把人对人的关爱延伸到人对动物的关爱”就近乎痴人说梦。窃以为,人际关系的最高境界,莫过于“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是古往今来有识之士所孜孜以求,但又苦于难以达到的。人与人之间尚且如此,更何况人与狗之间?
什么“把一件原本平常的事上升到人格尊严的高度,其实是一种不正常的心态,可称之为‘尊严敏感症’……‘尊严敏感症’产生的的原因有二:一种是仇富心态……二是等级观念的滥觞……”(路由去《“尊严敏感症”的表现》载2月26日《工人日报》)给狗雇保姆,还要求保姆把狗当孩子看待,这决不是“一件原本平常的事”!路先生硬说是平常的事,可见他的尊严感是何等地麻木!人们对为富不仁之人的不道德行径提出批评,即用“仇富”的毒箭去射他们,这历来是帮闲文人惯用的伎俩。要说富裕,我国可能还没有一个人能和比尔?盖茨相比,2003年,他的资产是500多亿美元,他先后为慈善事业捐款200多亿美元。我们并没有见到他为狗雇保姆的报道,也没见到哪个国民去“仇”他这个“富”。怀有“仇福心态”的人,社会上肯定是有的。但对为狗请保姆的人提出批评,肯定不是“仇富心态”在作祟,这是每个富有同情心的人应该做出的本能反应!
无端引起一场争论,都是狗惹的事。这狗东西!
2004年3月4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