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泉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破获的余某等人信用卡欺骗案中,犯法嫌疑人余某、吴某伙同王某等4人,利用吴某和王某在广东东莞某酒店做收银工作之便,当客户李先生和王先生结账花费刷卡时,窃取其银行卡信息,并伺机偷窥到银行卡密码,然后变造出李、王二人的银行卡,后持卡在泉州市区、石狮和厦门等地的银行及珠宝行进行冒领或刷卡骗购黄金首饰,共计国民币734468元。
银行监管形同虚设急需补漏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金融范畴运动日趋活泼,信用卡业务作为银行的主营业务亦越来越被各家银行所开展。据不完整统计,目前我国信用卡的发卡量已突破1.5亿张,而采用‘多卡’循环套现的‘卡奴’、无力偿还信用卡透支款‘月光族’等亦随之激增,职业‘养卡’和职业刷卡套现业务也应运而生,导致由‘养卡’‘刷卡’引发的欺骗、偷盗等案件越来越多。”泉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承办民警方伟清告诉记者。
据方伟清介绍,所谓的职业刷卡套现人,是指利用申请来的商业银行POS机,在没有产生实际交易的情况下,为信用卡持卡人非法套取现金,从中收取高额的套现手续费。如持卡人套现4万元,银行收取的单笔交易手续费最高不超过50元,而职业刷卡套现者按1%收手续费,就能收取400元,扣除银行50元,实际从中净赚350元以上。
“申请POS机,不仅要有工商营业执照,而且还须有税务机关的登记,银行在发放前更须到现场查看和对照申领者身份证件等程序,而人在福建泉州市的陈依稀以其福建晋江籍母亲赖某的名字向贵州遵义某银行申领POS机,竟然被批准,而警方查明的5个多月套现680多万元客户均是福建地区的银行卡,这么明显的问题,有关银行的监管缺点不能不提。”泉州经侦支队金融犯法侦察大队大队长林东升告诉记者。按照银行规定,POS机发放银行应定期对客户进行检查,但此请求形同虚设。
林东升建议加大打击力度并加大对该类型犯法的研判力度。金融部门信用卡中心要与警方信息沟通,及时对签约商户进行定期跟踪、定期审查,加强对职业套现者和不良商家管理,同时建立起“信用黑名单”,通过定期不定期地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分析研判,便于正确有效打击。法制日报记者 郭宏鹏 刘百军 法制日报通信员 林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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