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益规范,贪官的腐败方法也在产生变更,从赤裸裸的权钱交易,逐渐转向隐藏性较强的信息贿赂、期权贿赂等隐性腐败行动。针对这一情况,中央先后出台若干规定加以遏制——
今年5月底,广东省纪委证实,时任中山市市长李启红涉嫌股票内情交易被组织调查。李启红被中央纪委“双规”之后,她的丈夫、弟弟、弟媳和妹妹都被带走协助调查,一个依傍权利的家族企业也由此浮出水面。据流露,李启红家族曾从上市企业中山公用的股价14个涨停板的飙升中获取宏大收益,积累的财富“保守估计有20个亿”。而表面上看来,这些财富的积累与李本人并无干系,李不懂证券市场,最大的可能是将交易信息流露给亲朋好友,曲线牟利。
如果早实行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5月26日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或许李启红的腐败行动会被遏止。根据该规定,领导干部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投资金融理财产品、企业及房产的情况均应列入应报告事项。中央纪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现,随着腐败行动的日益隐藏化,目前反腐败工作已经不再限于对赤裸裸的权钱交易的查处,中国反腐工作进入了查处“隐性腐败”的“深水区”。
“帮助贿赂”、“预期受贿”
隐性腐败情势多样化
谈到“隐性腐败”,许多基层纪检工作者一点也不陌生。江苏省盐城市一名纪检干部给记者举了个例子:该市原人大常委会主任祁崇岳在担负市委宣传部长期间,一名干部长期巴结谄谀祁,并不直接给其送钱物,但一直为其办许多私事,“甚至经常给他擦背”。这名干部来宣传部不到5年,就从非党员当上了正科长。祁事发后,此人也因为受案件连累调离了宣传部。“与传统的物质贿赂不同,这种带着所谓‘情感色彩’的贿赂往往包着人情的外衣,打着投桃报李的幌子,”这位纪检干部分析说,“但‘换汤不换药’,腐败的本质是不变的。对于这种新的腐败现象,纪检监察机关一样应予以坚决查处。”
“按照有关学者的分类,上面这个例子可以算作‘帮助贿赂’,即通过帮助手握权利的人或其亲属解决相应的问题、艰苦来获取以后的关照、利益等。”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介绍,除此之外,性贿赂、信息贿赂、事迹贿赂、情感贿赂、替代行动贿赂、期权贿赂等多种情势的“隐性贿赂”在反腐败过程中被纪检监察机关陆续发明,并得到器重与查处。
浙江省平湖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叶强对2007年产生的平湖市政协原主席郭跃荣、水利局原局长全保华受贿案至今记忆犹新。2003年至2008年期间,郭跃荣、全保华共同或单独利用职务方便,先后为平湖市一些公司在征迁赔偿、“待征借地”、治江围涂等诸多方面谋取利益,以收现金、入干股、低价购置店面房、“借款”等情势收受贿赂。其中郭跃荣共同或单独收受贿赂1699万余元,既遂399万,实得244万;全保华共同或单独收受贿赂1876万余元,既遂576万元,实得398万余元。
“在这个案子中,郭、全两人首次独创了‘预期受贿’这一新概念,”叶强介绍,“由于行贿人承诺的贿赂数目实在宏大,两人都不敢直接拿。为了掩人耳目,郭和全决定等自己退下来后再拿这笔钱,约定等退休后行贿者公司有了好项目后将这笔款子入股。这种‘自作聪慧’的方法并不能掩饰和减轻他们的违法犯法行动,他们最终仍然无法逃脱党纪国法的制裁。”
擅打“情感牌”
“温和腐败”的迫害甚于虎
“非物质贿赂很重视‘人情味’,官员极容易成为‘俘虏’。在现实中,隐性贿赂者与官员不是一般关系,都是称兄道弟的,平时就是黄段子互发、不分彼此的哥们。”广东省惠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李松告诉记者,“赖昌星有句名言,‘不怕领导有原则,就怕领导没爱好。’他本人就是个典范的例子。非物质贿赂往往是物质贿赂的前奏,行贿者经常是多种非物质贿赂手段并用,然后物质贿赂跟进,使官员在不知不觉中突破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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