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文化部《关于深化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的若干看法》下发一年来,中国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全面推动、蓬勃发展,全国各地出现大批新型演艺市场竞争主体,演艺范畴创新活力明显加强。
统计显示,在228家转企改制院团中,地市级和县级院团达116家。这表明,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数量不断增加的同时,范畴也逐步由省级院团向地市级和县级院团延伸。
按照中央断定的文化体制改革“任务书”,2012年前要全面完成文化系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作为文化体制改革中最特别、最复杂、最艰巨的范畴,国有院团改革不断向纵深拓展。
由中国东方歌舞团转企改制组建的中国东方演艺团体有限公司,今年7月又迈出本质性改革步伐——全部事业编制已报经中编办批准予以核销,全部员工参加北京市企业职工基础养老保险,原事业身份职工全部纳入企业劳动合同管理。
与此同时,保存事业性质的国有院团内部机制改革也取得了明显进展,出现出一批“政府扶持、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加强活力”的改革典范。如中央歌剧院积极调剂演出营销机制,成功举办首届“国际歌剧季”;国家话剧院建立“北京演出院线”,形成了“长时段、多剧目、多场次、多场点”的演出新模式;中央芭蕾舞团履行全员聘请制、年薪制,有效调动了演职员工艺术生产积极性;上海交响乐团积极摸索以理事会制为核心的新型管理体制,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跨越。
近年来,不断深入的文化体制改革,推动了演艺范畴范围化、集约化程度不断进步。北京、辽宁、吉林、上海、江苏、安徽、山东、河南、重庆、陕西等地整合演艺资源,分辨组建了省级演艺团体有限公司,着力打造区域性龙头演艺企业。
在文化部门的大力推动下,演艺范畴所有制结构也进一步优化,形成以国有院团为主体、多种所有制院团共同发展的演艺市场格式。据不完整统计,当前全国民营院团已超过6800家,年演出场次在200万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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