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而无信和言过其实两者,简略来说,都和言论、其真实性有关,而在一般人眼中,前者要比后者卑鄙,罪名更大,且恬不知耻之极,为人不齿。然而类似见解,我倒感到是有问题的。某人,以至某团体言而无信,对人与事的影响相对较低,通常仅仅涉及人与人,人与某个团体、组织的关系、利益。我国向来崇尚、推重传统美德,如仁义礼智信。《论语。为政》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弟子规》也有“凡出言,信为先;诈与妄,奚可当”的这么一句话。信很重要,起码自古以来,绝大多数的儒生君子,都认为它很重要。
但言而无信的人,多数有他自己的苦衷、言不由衷,不得已而为之,故背叛、放弃了自己曾经许下的承诺。事出突然,呈现变数,当然和那天时地利,人和不和,和三思三思再三思,谨言慎行,审时度势、其中的利害关系,忌莽撞行事,宁可言而无信,也要立于不败之地,保险、安全一点儿为妙有关。
这种处事伎俩,虽然和缩头乌龟无异,可诚信,即所谓的道德素质,毕竟是个人的问题,没有必要,也无用旁人来劲儿,插科打诨,循循善诱,口诛笔伐。犯的是道德规范。却不是商业交易,口头承诺是没有法律束缚力的。没有犯法犯法,法律追究不了。讲来讲去,尽管一脸力谏的模样,讲的只是道德。一轮斥骂以后,那没良心、没道德的东西会否受天谴,遭报应,除非你长命,他比你早逝世,否则不得而知,惟有让子孙后代,在你坟场细诉,让你泉下有知,瞑目投胎。
言过其实的情况则不雷同。能言过其实的,大多是刻意的,有意的,立意不良,动机不纯,本身就爱好说是道非,多嘴多舌,话中不尽不实,也别想他把青红皂白当作一回事儿。这种人的嘴巴里、文字里面的材料,“真实”取决他的“分析”、“懂得”,可供谈论的材料,或是街头巷尾,闲言闲语,或道听途说,更甚者,自知泛泛之谈,内容单薄得很,便借题施展,天马行空,“才情横溢”,肆意凭空捏造,片面之词,以偏概全,如痴如醉,人身攻击。外表看来理直气壮,正气凛然,似有匡扶济世,正世道人心。不过,话听多了,烦了,来来去去,陈调滥调,老套乏味,这时候,人的理智也应当渐渐苏醒过来了。处事为人稍微客观、实事求是的人,也就明白过来,那套三番四次不转调门儿的言论,本来只是泼妇骂街之流,离不开心想要先过把瘾,然后为了目标,不择手段。如今,多说话,不止坏事,那话一多,说话的人高兴、偏激过火,就很有可能自说自话,无的放矢,靠谩骂、诋毁、毁谤他人,博得名气,蝇头小利。层出不穷的“言过其实”,能有害人之效,无不因为不少人老早就少了分辨客观现实,是非黑白,作为人应有的思维才能的那条神经似的,可偏偏又好多管闲事,乐此不疲,人云亦云,盲目得甚至妄顾事实,一味逝世跟。成果,言过其实之徒,尤其是他们的带头人,得意洋洋,沾沾自喜,话都说得很响,很响,像个屁。屁放了以后,丑态毕露,剩下的又是什么?
凡是“言而无信”的人,当受到过火器重、议论、攻击以后,就会被好些人认为不是“君子”,然“言过其实”之徒呢?危言耸听,以此为乐,满足自己的病态心理。想来,还认为和逝世人同一程度,不相伯仲的,其实相去甚远,不过尔尔,极其量是江湖卖艺混混一个罢了,且恐怕连小人的身分、资格也很吃力,够不上了。
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二日夜
18:16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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