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56年,毛泽东主席就科学、文艺方面提出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所主意的这一方针,是提倡在文学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中有独立思考的自由、有争辩的自由、有创作和批评的自由,有发表自己的看法、保持自己的看法和保存自己的看法的自由。在学术批评和讨论中,任何人都不能有什么特权,以“权威”自居,压抑批评。
文学创作应当提倡百花齐放,文学评论应当容许百家争鸣,这样有利于文学事业的繁荣发展。
江凤鸣的《美眉,您能否无病少呻吟》文章在“好心情”发表后,引发了一场热火朝天的争辩,以至于超出了了文学评论的范畴。这可能也是作者始料不及的,尽管他在发表前就做好了“静待批评,绝无牢骚”的筹备。对于作者的观点我还是持赞成态度的,读者的时间毕竟是有限的,谁都想读到的是好文,是美文,我信任大多数人都不爱好无病呻吟的文章。不管是美眉写的也好,还是男人写的也罢。
所以提到无病呻吟,我就忍不住还想唠叨几句。
无病呻吟不是美眉的专利,男人无病也呻吟。同样是呻吟,可男女发出的声音不尽雷同。美眉们的呻吟声大家能听得懂,无非是情啊,爱啊,苦啊,痛啊,愁啊,忧啊等等。可男人一旦呻吟起来,那个声音很多人可能就听不懂了。前几天我看了一篇文章,整篇读下来,有很多处所都读不懂,尤其是这样一句话“一生的路,不近不远,看不到头也看不到尾,路可路非常路。”,对于“路可路非常路”这句,当时没读懂,揣摩了很多天还是不懂。也不知是我懂得才能差还是悟性不够,不知其他人能不能读懂。尤其在现代诗歌方面,这种现象尤为突出,有部分诗歌让你读了之后不知所云,感到像雾,像雨,又像风。这难道就是所谓的“朦胧美”“意境美”?当然,精品诗歌也是不胜枚举,我所指的是无病呻吟类的。
我认为你既然写作了,不管是哪一类文章,都应当让读者能看得懂。读者需要的是通俗而不庸俗,明白晓畅而不晦涩难懂、哗众取宠的文章。这可能就要涉及到写作目标、写作对象、写作态度等诸多问题:我们为什么而写?我们为谁而写?我们怎么样写?在此我不想一一赘述,只想谈谈我们为谁而写这话题。如果说写作是创制文章的精力生产的话,那么读者就是精力产品的接收者。作者和读者之间互为作用,互以对方的存在为条件。阿·托尔斯泰在《谈谈读者》一文中,有着这样一个假设:如果把作家抛到一个渺无人烟的荒岛上,今生今世再也见不到一个人,身后的东西也永远不能与世人会晤,你是不是还会去写作?答复当然是“不写”。这表明,写作失去了读者也就失去了它本身。从这个意义上看,读者的接收运动是写作运动的延续。所以,写作是为了读者,它是为人服务的,那么,你写出来的东西必定要让读者看得懂,否则,岂不违背了写作的初衷?
因此,我建议谁写文章都不要无病呻吟,不要为文而文。这也是对读者的一份负责。
我这篇文章是不是无病呻吟,还有待于读者的评判。
不敢再写下去了,就此辍笔。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