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视率高升的同时,《非诚勿扰》也引发了关于社会道德问题的讨论。该节目某些“嘉宾”的表现,引发一些人对该节目导向的质疑。
比如,一些“嘉宾”赤裸裸地表达自己强烈的“拜金欲”。有女“嘉宾”说,“我情愿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意坐在自行车上笑!”还有女“嘉宾”对某男“嘉宾”拒绝的理由是:“我一看他的样子就不像买得起豪宅的。”更有男“嘉宾”公开声称要找富婆,认为相貌与当上门女婿等条件都没关系,只要对方有钱。节目中还不乏语言“暴力”,常呈现恶语伤人的画面,缺乏对人的基础尊重。如在一期节目中,一男嘉宾是外景主持,他想表现自己的好口才,某女嘉宾却说“他说话特别招女孩子讨厌,我特想拿鞭子抽他”。
其实,“拜金男女”的呈现并不奇怪,奇怪的是媒体乐于让这类充满铜臭味的观点在大众传播上畅快地表达,以制作话题吸引眼球。另外,保护人的尊严本来应当是社会包含媒体必须遵照的基础道德准则,但节目为了吸引眼球而寻求场面的“火爆”,一些“嘉宾”恶语伤人、恶言相向。
电视节目内容往往会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作为一种文化产品,电视节目以娱乐的情势吸引眼球寻求高收视率无可厚非,但它必须以法律和社会伦理作为最基础的标准并自觉承担起理应承担的社会义务。电视娱乐节目不能只管“娱不娱人”,不管损不损人、伤不伤人、害不害人,也应有道德底线。编导、制作出的电视节目理应尊重人、爱护人、启发人、领导人,决不能为了进步收视率而任由疏忽人的尊严、凌辱人格以及低俗不堪的语言和画面呈现。(黄豫)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