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化装品通用标签》规定,从6月17日起,所有国内生产并销售或进口报检销售的化装品,必须在包装上明白标注所有成分的中文标准名称。
按照相干法规,列入化装品范畴的包含护肤产品、彩妆产品、洗护发产品、头发定型产品、烫染发产品、沐浴产品、洗手液等。《化装品通用标签》规定,化装品中参加量大于1%的成分名称必须标明,且应按参加量由多到少排列,而参加成分量小于1%的则可在之后以任意次序进行标识。
这就意味着花费者不仅可以懂得某款化装品含有哪些营养成分,就连是否含有铅、汞等重金属,色素、香精、防腐剂也都一目了然。
昨日记者访问万宁、家乐福等商场、超市发明,目前标注了全成分标识的化装品多为今年生产的,而只标注了部分成分的产品大多是去年生产、至今没有销售完的。记者数了一下,采用全成分标识的化装品中,成分多的有二三十种,少的也有五六种。
据白云区内一家化装品公司的文案策划专员刘小姐流露,化装品生产商一般都会在包装和产品阐明中标明产品所含的营养成分,比如维生素C、透明质酸等,而对于防腐剂、色素、香精、杀菌剂等则不会提及,新规出台后有望转变这一现象。
进口化装品实行全成分标识
记者昨日从广东检验检疫局获悉,根据有关国家标准,从6月17日起报检的进口化装品要实行全成分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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