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天气预报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宁人事考试单位代码
济宁市安全教育平台
济宁违章查询
济宁住房公积金查询
济宁科技网 济宁培训班 济宁银行网上银行 济宁教育网 历史故事 家庭教育 济宁市地图 济宁房产 济宁教育网 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 济宁新闻网
币圈最新消息 济宁信息港
浏览器之家 济宁汽车 睡前小故事
下载吧 股票书籍 花花草草
百应百科 照片恢复 学习通
红警之家 睡前小故事 马伊琍
手机照片恢复 手机数据恢复

上市证券公司将按月披露财务信息

时间:2010-07-06 16:15来源:未知 www.yunhepan.com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2日表现,证监会日前发布了《关于修正<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公司监管的规定>的决定》,请求上市证券公司应公开披露公司月度经营情况重要财务信息。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关于修正<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公司监管的规定>的决定》,请求上市证券公司在报送监管月报的同时,自主披露公司重要财务信息。《决定》规定,上市证券公司在向监管部门报送综合监管报表的同时,应当以临时公告的情势在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公司月度经营情况重要财务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当期营业收入、当期净利润、期末净资产等数据。上市证券公司公开披露上述信息的时间不得迟于综合监管报表上报监管部门的时间。

  同时,上市证券公司应及时披露行政允许事项有关情况。目前,中国证监会在行政允许公示制度中已将证券公司行政允许事项的受理、审批进度和审批成果等情况按周颁布,实现了行政允许信息的公开化,进步了监管行动的透明度。为进一步进步行业透明度,《决定》明白请求上市证券公司应当向社会公开披露行政允许事项的有关情况。一是按照重要性原则,及时披露重大行政允许事项的有关情况,包含公司做出行政允许申请的决定或决定情况以及监管部门对行政允许事项的审批成果;二是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一般性行政允许的审批成果。

   

相关阅读
  • 劳埃德银行首席财务官将辞职
  • 利空信息被放大 通胀见顶之日将是牛市启动之时
  • 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 后期执行效果存疑
  • 上市公司重大污染事故需两天内披露信息
  • 证监会:创业板半年报需要强化风险披露
  • 政府工作人员将被纳入内情信息知情人监管
  • 政府工作人员拟列为内情信息知情人
  • 证监会拟将政府人员列为内情信息知情人

    • 上一篇:资产证券化尚存监管权之争
      下一篇:安徽省级开发区符合条件可扩区

      济宁运河畔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来源于注明来“源于:运河畔或www.yunhepan.com”版权均属运河畔网所有,其他媒体可以转载,且需注明“来源运河畔网”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济宁运河畔,济宁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全网热点
      • 健康
      • 教育
      • 新闻
      • 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