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建议“疏堵联合”,放开证券从业人员炒股
本报记者 李域 深圳报道
针对“保荐业务相干人员违规持有股份”的问题,监管部门日前已对深圳辖区内券商做出相应的加强管理和把持请求。
本报记者拿到的一份编号为“深证局发(2010)187号”的深圳证监局文件内容显示,文件提及国信证券“李绍武案”,表现正在对该公司相干人员涉嫌违法违规问题进行调查。该文件强调,严格禁止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相干人员及其配偶、共同生活的父母子女以任何名义或者方法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深圳有券商投行人士流露,深圳证监局近期对辖区内券商从业人员亲属情况进行摸底,“表格重要是上报直系亲属(父母、夫妻和小孩)的身份证号码。”用意是防备投行人员违规持股,“不只是投行人员,全公司都要填。”
事实上,近一段时间,深圳监管部门一直在查从业人员的持股情况,重要是填报持股情况。深圳证监局还请求辖区内的券商于2010年8月31日前上报组织学习和自查整改的工作报告。
“堵住违规持股,对真正违法者加大执法力度。”某券商高层认为,看待此类问题应当“一堵一疏”,在堵住违法者的同时,应放宽对证券从业者持股、买卖股票的全面禁止,毕竟证券从业人员可能是某个股票信息的内情人,也可能完整不是。
对此,《证券法》专家、清华大学法学院汤欣教授也建议,应当删除现行证券法律法规中关于全面禁止的规定,“立法从宽,执法从严。”
监管层下文
监管部门与券商对证券从业人员违规持股一直有所防备。
现行《证券法》第43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规定明白而严格,但连日来曝光中信证券谢风华、国信证券李绍武案,业内也多认为“证券从业人员不以本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他的亲朋好友受他的领导持有、买卖股票,然后利益分成,这种做法现在多得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此规定形同虚设。
本报记者获得的信息显示,在李绍武、谢风华事件曝光后,监管部门已经对此行动开端摸底。
深圳证监局在文件内称,在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中发明部分公司在从事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中,存在保荐业务相干人员违规持有股份、尽职调查不充分、辅导工作不扎实、持续督导工作流于情势等问题。
并请求辖区各证券公司应严格按照《保荐措施》和《证券公司内部把持指引》等相干规定的请求,联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保荐业务内部把持制度,完善相干流程,从五个方面加强管理和把持。
具体指,加强对保荐业务相干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信息隔离墙机制、进一步做好尽职调查工作、高度器重持续督导工作和完善保荐业务风险与质量把持系统五方面。
“公司投行每年两次全员培训。”联合证券一位保荐代表人认为,由于各券商的作风不一样,因而对保荐业务相干人员的管理也有所不同,“更重视技巧方面的,自然要多做业务培训。”
事实上,近一段时间,深圳监管部门一直在查从业人员的持股情况,重要是填报持股情况。深圳证监局还请求辖区内的券商于2010年8月31日前上报组织学习和自查整改的工作报告。
与此同时,在近期的保荐代表人培训会议上,监管部门人士也多次强调,禁止投行人员进行项目入股。
深圳某中小券商投行人士说,以往的监控仅限于研究和自营部门,投行部门也有监管,但近日来公司对投行部门的监控明显加强了,“msn已处于监管中。”
不仅如此,上报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号已从投行部门扩大至证券公司所有从业员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