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住建部网站消息,6月1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住房保障计划编制的通知》,安排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十二五”住房保障计划编制工作。
以下为全文内容:
国家六部门联合安排住房保障计划编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精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0年6月1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住房保障计划编制的通知》,安排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十二五”住房保障计划编制工作。
《通知》请求,计划编制要保持目标合理、标准适度,因地制宜、兼顾和谐,突出重点、分步实行,政府主导、创新机制的基础原则。
《通知》明白了计划编制的重点。一是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艰苦问题。力争到2012年末,基础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艰苦家庭的住房问题,力争到“十二五”期末,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低收入住房艰苦家庭基础得到保障。二是努力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艰苦。要加快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着力解决新就业职工、进城务工人员等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艰苦。三是积极推动各类棚户区改革和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全面启动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革工作,持续推动中央下放处所煤矿棚户区改革、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革、国有垦区危房改革。到2013年末,基础完成集中成片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革。四是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政策、技巧支撑系统。加快住房保障立法,依法强化各级政府的住房保障义务,健全组织机构、政策、技巧支撑系统,加快推动信息化建设。
《通知》明白了计划组成、编制期限、编制单位、编制范畴,对计划文本和重点指标做出了规定。请求计划分国家、省、市(地、州、盟)、县四级,逐级汇总编制。
《通知》请求,履行计划逐级上报、逐级审查制度,上级计划编制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下级计划进行审查。省级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要确保于2010年6月30日前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各级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要确保于2010年7月底前向全社会颁布。各级“十二五”住房保障计划要确保于2010年9月底前编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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