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由中央政府出资,结合户籍制度改革,统一购买进城落户农民的宅基地,通过地票的形式出让给用地的城镇,并把基中一部分收益补偿给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进城落户的农民、农民落户的城镇政府,可能对中国未来的城镇化政策以及相关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农民工外出的增多,收入水平的提高,在家乡城镇购房现象已经比较普遍。如大足县高升镇先进村不足50户的11组已有10多户农民在城镇购置了住房。江津区的统计显示,江津城区每年30%的商品房是由农民购买。这些在城镇购房的农民,对农村宅基地的交易愿望较高。对江津区李市镇的调研发现,在第一批137户参与地票交易的农民中70%已在城镇购房。推进农民进城落户,地票是利用市场化手段激励他们彻底切断与农村联系的政策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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