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有一个著名的豪宅区二沙岛,居民非富即贵。这几年,二沙岛上演大范围“圈地运动”,别墅业主陆续以装修的名义对别墅进行违法改扩建,修凉亭、挖鱼池、扩建地下室、转变主体结构,甚至推倒重建。尽管附近业主纷纷投诉,但是“查富豪的确很难!”对此,广东省副省长、新任广州市长万庆良毫不客气板起“包公脸”,他批示:“老百姓的违建可以拆,非富即贵的违建拆不了,不合理!”
市长一动怒,以往很难的“查富豪”逝世结,似乎一下子变得活泛了起来。城管、计划部门迅速举动,拆迁队也史无前例开进了二沙岛。而违建业主也主动“向城管部门检查“,并一致承诺“一个月内自行拆除违建,恢复建筑物原貌”。同一件事情,同一个难题,转瞬之间居然产生如此之大的转圜,实在让人慨叹。难怪报道此事的媒体记者也不吝夸奖之词,用了“万庆良向权富铁腕开战”这样不无夸张的语句。
然而,拆除底本就该拆而未能拆的违建,何以如此大动干戈,居然需要市长亲自下令,才“查处决不手软”呢?
二沙岛富人豪宅的私自改建、扩建、重建,并非一日两日,那些司职城市管理的权利部门也并非一点也不知情。之所以迟迟不动,不过是公权利在面对富贵二字时浮现出的习惯性迟疑。贵者往往拥有权利,富者则能调动权利,这样一个群体对于城市管理者往往有着极为强盛的影响力,甚至,能够在某种程度上动摇执法者的决心,左右执法者的程序。这也是为什么社会上会呈现那么多的“钉子户”的原因,也是大众,每每对执法者的公平执法产生猜忌的根源所在。
广州市长万庆良对于“老百姓”和“非富即贵”者的违建一视同仁的态度,正是对一些公权利“选择性执法”的一种反拨,值得确定。当然,从深层原因看,此举也能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平息大众的怨气。正如他所指出的,“如果有钱人都管不住,那穷人还怕什么啊!”事实上,因为城市拆违触动的都是大众的切身利益,阻力本来就相当之大。如果执法部门再随便扩大自由裁量的权利,只选择百姓的茅草屋拆柴,却放过权富者的豪华全江景别墅,则必将更加触怒大众郁结已久的怨愤,其直接影响社会稳固也是必定的事情。
与管理部门的“选择性执法”相对应,市长一黑脸事情就好办的“运动性执法”思维同样值得警惕。拆除违建本来应当是一件常态化的事情,有关部门也并不缺乏相干的法律法规制度,只要认真履行,公平执法,也就并不存在二沙岛现象。如果仅仅依附领导的震怒,随之才雷厉风行起来,只能是让执法在时间和空间的疏漏率进一步扩大,其或松或紧的周期,也会让执法惰性得到制度的保护。
履行是法律的生命,制度是公平的保障。推动依法治国、依法管理城市,就应当必须减少自由裁量,缩小权利寻租空间,削弱执法权利寻租的才能。同时,应当更多的提倡常态化执法,通过在时间空间上增加密度来减少运动性执法。不要、也不应当每每等到难题纠结在一起,无法排解的时候,需要市长黑脸才干够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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