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专家称新拆迁条例或已胎逝世腹中》,消息引述接近国务院法制办的人士的话说,拆迁修法已非当前工作着力点,懂得情况的法律学者和律师说,新拆迁条例或已胎逝世腹中。昨天,曾上书国务院法制办呼吁修正拆迁条例的北大法学教授向本报流露,新条例不会逝世的,很可能与《土地法》的修正兼顾考虑,兼顾到农村房屋征收与拆迁。
学者表现新条例不会逝世的
新拆迁条例的出台还在推动当中,并没有胎逝世腹中。昨天,曾和其他4位北大学者就修正拆迁条例问题共同上书国务院法制办的北大法学院副院长沈岿表现,至少他本人未说过新拆迁条例已经胎逝世腹中这样的话。另一位参与上书的北大法学院教授姜明安也认为,新拆迁条例不会逝世的。
1月29日,国务院法制办颁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看法稿)》,向社会公开征求看法。如今,半年已过去,以此征求看法稿为底本的新拆迁条例何时能正式出台,仍无消息。此前,国务院法制办领导曾表现,新拆迁条例的出台无时间表。
或与《土地法》修正兼顾考虑
沈岿说,征求看法以来,新拆迁条例出台未再有本质进展,他们也没再参与相干讨论。根据沈岿最近获得的消息,由于新拆迁条例重要针对的是城市房屋征收与拆迁工作,有关方面正在考虑将其与《土地法》的修正兼顾考虑,兼顾到农村房屋征收与拆迁工作。他表现,因为旧的拆迁条例违背《物权法》,对拆迁条例的修正是确定的,不可能一直拖下去。
■对话上书学者
新拆迁条例陷入两难地步
记者:新拆迁条例向社会征求看法已过去半年多了,为何还没有本质进展?
姜明安:事实上,新拆迁条例陷入两难地步。一方面,征求看法稿中的一个90%和两个三分之二(一个90%指:因危旧房改革的需要征收房屋的,县级以上处所国民政府应当在组织有关部门论证的基础上,征求被征收人的看法。90%以上被征收人批准进行危旧房改革的,方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未达到90%被征收人批准的,不得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两个三分之二指:因危旧房改革的需要征收房屋的,补偿计划在报县级以上处所国民政府批准前,还应当征得三分之二以上被征收人的批准;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补偿计划,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法、补偿金额、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法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其中,危旧房改革的补偿协议,在签约期限内签约率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方可生效)对拆迁限制很严。因此,新拆迁条例很难按征求看法稿颁布。另一方面,当前,拆迁中的暴力问题、群体事件屡有产生,国务院、国土部先后发文缓和抵触。但要从基本上解决问题,还得靠法制建设,这就请求新拆迁条例尽快出台。
沈岿:在征求看法和讨论的过程中,越来越明白它牵扯的面很大,包含怎么解决处所政府的土地财政等诸多问题。
记者:对于目前的两难处境,您有什么解决的建议?
沈岿:一种思路是,《土地法》修正和新拆迁条例同步出台,形成新的制度格式,倒逼其他相干制度的变更;另一种是将新拆迁条例的修正与解决处所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附政策等一系列相干政策兼顾考虑,出台一揽子打算。很显然,后一种思路的时间会很长。作为学者,我偏向于按第一种思路推动。
姜明安:我认为,新拆迁条例完整按征求看法稿出台的可能性较小。一种计划是打乱征求看法稿,对规定严格的部分修正、缓和;一种计划是不出台条例,直接立法,兼顾考虑城市、农村的征地拆迁工作。
记者:从征求看法以来,官方对新拆迁条例何时出台的表态一直是没有时间表,现在能明了吗?
姜明安:如果是对征求看法稿进行修正,大约要半年;如果改为直接立法,则要一两年。
■推动过程
2009年12月7日北京大学法学院沈岿、王锡锌、陈端洪、钱明星、姜明安五学者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涉嫌违宪的《城市房屋拆迁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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