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缴”和“收缴”理由
钱货两清后,政府再强行请求每亩加收200万元,在长沙房地产界引起一片哗然。
长沙一名房地产业内人士激愤地表现,政府此举将加大土地的开发成本累赘:“羊毛出在羊身上,最后还是老百姓买单,势必造成长沙市房价上涨。”
而更让社会各界对之诟病的是,政府此举属违法行政。湖南大学一位研究行政学的教授汪汉明 (化名)指出:“这在程序上是明显的非正义,政府不能这样草率从事,说加价就加价,而且,还以此作为办理开发手续的前提,令人寒心。”
据时代周报记者懂得,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家房地产商按每亩200万元缴纳该费。
在采访中,上述16家的业主单位纷纷表现,不是他们硬撑着要和政府“对抗”,而是在当前的市场行情之下,每亩再加200万元是一个难以接收的成本。
而长沙市委一位要害部门的重要官员李明建(化名)接收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房地产商当初是低价获得这些土地,现在就该缴纳这笔费用,否则就“不公平”。
在长达30分钟的采访中,李明建如此强调他的“公平”说法。
“获得667亩土地的企业并不是通过招拍挂获得土地应用权的,拿地价格当时是比较低的,而最重要的是,现在城市基础设施的投入比以往要增大很多”,李明建说明,剩余的1100多亩土地要经过招拍挂的方法出让,如果将全部城市基础设施成本都算入这1100多亩当中,而667亩不分摊这笔开发费用,如此一来,落后入企业的开发成本就要高出许多,这对他们便是不公平的,“所以政府就要考虑均衡问题”。
对于此项收费是否会助推长沙房价的抬升,李明建明白表现否定。
“这是他们危言耸听的说法,基本不会引起房价波动”,他说,“这667亩的土地可能都算不上长沙一年出让土地的零头,基本不足以对房价产生多大的影响。”
但与此同时,李明建也坦承市政府将此项收费命名为“开发分摊费”不妥,“分摊费就会给人一种摊派的感到,这是“纪要”在表达时呈现的低级失误。”
对上陈述法,业内人士却并不认可。熟悉长沙市房地产现状的人士陈凯向时代周报记者分析,长沙房地产市场历来发展畸形,原因在于市、区政府和各级行政单位以各种名义修建公务员小区,影响了房价的正常起伏,市场的作用很难体现出来。
“长沙房地产价格在同等城市中属于偏低的,很多外地的房地产商都看好长沙房地产的升值潜力,但是越低越是没有升值空间。房地产的投资环境不好。他们一进来就被套住。”
陈指出,在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前提下,200万元/亩的成本累赘让房地产商无力承担。
“这项费用无论大小企业都难以接收,每亩增加200万元不是小数字。”
对于李明建所言的“公平”,另一位央企房地产人士认为:“当时,企业拿地价格稍低很正常,并非私下交易,不能说2009年房价涨了政府就不认前面的交易,这样做不合法。”
记者粗略算了一笔账,以每亩200万元进行费用征收的话,每亩的楼面地价将至少抬高2000元,按现在长沙市内5000元左右的均s价来盘算,这笔费用将直接助推这一地段的房价直冲8000元/平方米大关。何况待开发结束已是几年之后,那时,此路段的房价至少在万元以上。
专家质疑:12亿收费属违法行政
本报记者 姚海鹰 实习生 彭岩锋 发自长沙
对长沙市政府强征“开发分摊费”的做法,不少法律专家表现质疑,认为政府是巧立名目乱收费。
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秋云向时代周报记者分析指出,在用地单位当初签订的购地协议中没有“开发分摊费”一项,国家相干法律管理条文中也没有该名目标收费标准,征收这一费用缺乏法律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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