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在长沙市流金淌银的南湖的片区,有几千亩好地,2009年之前,政府将其中的667亩地分辨卖给了16家房地产商。双方钱货两清,地权确立。
然而,意外的变故总是在突然间不期而至。2009年8月底,一份《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突然出台,要向开发商征收一项名为“开发分摊费”的费用—按200万元/亩的标准补缴,并称,如果不从,就不办理开发手续,甚至还要按原价收回土地应用权。此事产生的背景,乃是2009年上半年全国房价猛飙。
该项收费,还涉及的南湖片区1100多亩正待开发的“储备”地,以此类推,缴费总金额将高达数十亿,仅已经出让的667亩土地就高达12亿元。
一年过去了,不堪重负的开发商“逝世扛”拒缴此费的,但自己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也陷入停止。而其他对南湖片区觊觎已久的房地产商则按兵不动,坐山观虎斗。
在当前国家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的背景下,长沙市政府方面尤显为难,向房地产商强迫征收“开发分摊费”,不仅涉嫌“助推长沙房价”,而且还背上了“随便行政”的恶名,备受社会各界诟病。政企双方相持不下。
这到底是个怎样的土地故事?
天降12亿“开发分摊费”
7月22日,长沙市的天心区湘江边车水马龙,人声鼎沸,可位于湘江边南湖片区的建设工地却是一片沉静,放眼望去,黄土遍布四处,堆积如山,唯一的挖土机也早已结束作业,孤零零地呆立不动。该区的其他开发单位,基础都处于停工状态。
该区中属于保利地产的一个项目,正好与橘子洲头的遥遥相对,工地门口悬挂着的“打造全市综合体,共创南湖新天地”标语依然醒目,保利在此的开发雄心可见一斑。
记者懂得到,这一片区很多建设项目标闲置时间已超过两年。
事实上,这块面积达667亩的已出让土地早已闲置多时,涉及的房地产企业多达16家,其中不乏保利这样的央企房地产大鳄。
“不是我们要闲置的土地,而是政府的那项收费实在让我们无法接收。”一位房地产企业的负责人向记者摊开双手,摇头叹息。
这位负责人口称的“收费”,是指2009年9月长沙市的政府突然下达征收的“开发分摊费”, 200万元/亩,667亩土地征收总额高达12亿元,该项收费一出台便遭遇众多质疑。
一位不愿流露姓名的开发商私下对时代周报的记者说:“要不是突然来这么个费用,我们的项目早就动工了。”
时代周报记者懂得到,收取高达12亿元的开发分摊费,其所根据的却仅仅只是一份市长办公会议的纪要。
几经辗转,时代周报记者拿到了这份会议时间为2009年8月27日第45号的《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简称“纪要”)。在“纪要”第二页显示,“(市政府)原则批准按南湖片区范畴内剩余用地中净用地盘算分摊公共基础设施成本。如用地单位不愿分摊,可按原地价由政府收回土地应用权。”
同时,令开发商感到恼怒的是,“纪要”中还请求:“市建委、市计划局、市房产局严格把关,片区的范畴内各项目用地单位没有缴清开发分摊费以前,不得办理相干手续。”
对于分摊费的收取,则“由南湖片区公司与用地单位签订收取协议”。
据时代周报的记者懂得,南湖片区公司全称为“长沙市南湖新城建设开发有限义务公司”,是由长沙市与天心区城建投公司合股成立的国有公司,南湖片区的开发建设实际上是南湖片区公司的一个投资项目。
上述“纪要”显示,长沙市市长张剑飞及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单位负责人均出席了此次会议。
对667亩土地收取12亿元的“开发分摊费”意味着,其他一千多亩还未出让(招拍挂)的土地也要据此征收,这令诸多房地产商望而生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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