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以来各地陆续实行房地产的新政。虽然当前房地产政策可以说是1998年房改以来最严格和最有针对性的措施,但仍有需要改良的处所。房产税是完善房地产新政的必定选择。
当前政策的四个问题
一是在调控需求的同时可能会克制供给。
房地产的新政重要是需求管理政策,这无疑是十分正确的。但需求的减少会带来房价下调的预期,从而下降房地产开发商投资的热情,引起未来供给的减少。虽然新政提出要加大保障房供给,但是保障房只能满足低收入群体等少数人的需求,商品房供给的减少有可能引起未来价格的反弹,这与调控的目标无疑是相悖的。在这方面,必须汲取2009年房价快速反弹的教训。
二是调控的重点是增量,对于存量房资源的优化作用不明显。
从1999年到2009年,我国商品房竣工的面积已达47.33亿平方米,再加上保障房和1998年前已建成的房屋,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存量范围十分可观。房地产市场的空置情况很严重。虽然我国还没有空置率的全国性数据,但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截至2009年4月,我国新建商品房空置面积达1.74亿平方米。而根据央视、《羊城晚报》等媒体的调查,在投资性购房比例较高的一线城市房屋空置情况比较严重,如广州存量住房空置率达20.24%,北京部分已售出楼盘空置率高达60%以上,大大超过国际警惕线10%的标准。存量房的空置是对资源的一种浪费,但新政中尚未颁布相应的调控措施。
三是调控的重要着眼于当前,仍缺乏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
四是调控重要针对贷款的购房,但对自有资金购房者作用有限。新政中的经济措施重要是差别信贷政策,但是,对于一些资金雄厚、无需从银行贷款的职业炒房者,调控力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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