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商品房住宅市场存在的问题,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商品住房销售应严格按照备案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利润率把持在12%以内,备案价格6个月内不得调剂,确需调剂的,备案价格涨幅不得超过5%。
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稳固住房价格增进房地产市场安稳健康发展的看法》规定,凡商品住房达到规定预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20日内申请预售允许,并将预售允许房源和预售计划在10日内一次性向社会颁布。让购房者懂得住房建设进度、预售房套数、户型面积、价格及交付时间等信息。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加强房屋预售管理,不得分层、分单元、分期办理预售允许。
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取得预售允许前,进行内部认购、发放VIP卡、预售房号及接收团购等,不得以商品房抵顶工程款。要严格履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预售资金必须专户储存,并确保全部用于所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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