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0年4月,公司拥有电影版权2324部,电视剧版权43097集。但是其在版权投入费用并不算多,累计只投入5851万元。同时,乐视网2009年度实现版权分销收入1269万元,大约占乐视网营业收入的10%左右。
“乐视网早在2004年就开始购买版权,那时候国内还很少有视频网站,版权费也很低廉。”公司方面介绍。
但是现在看来,版权费已经不那么便宜了,而且有不断上涨的趋势。据悉,新版《红楼梦》网络版权已经被卖到20万元。刚杀青不久的《金婚》第二部的网络版权高达每集6万元,和第一部每集4000元的费用相比,已经上涨了15倍。
毛峥嵘认为,从目前的行业发展情况来看,由于影视制作方对版权越来越重视,视频网站获得版权许可的费用也将越来越高。
那么,这对坚持正版的乐视网而言,是否将面临较大的成本压力?
乐视网副董事长刘宏认为,版权价格的上升对每一个视频网站来说,它能够承受这种高价格,就是它的变现能力是否强的体现。公司在这方面是有优势的。付费用户、广告用户、版权分享用户都可以分摊在版权上的支出。
据了解,公司计划于2010年继续进行影视剧版权的规模购买,拟预计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资金合计8000万元用于2010年影视剧版权的购买。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获得的版权具有一定的时间性。未来在第四年到第五年到期版权的比重分别为68.37%和61.56%。如果影视剧版权在未来4~5年集中到期时没法快速购买数量相当的版权资源,则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风险。
产业链向上游延伸
视频网站获得版权许可的费用也越来越高,将产业链往上延伸或许是个解决的办法。
据了解,乐视网于2009年曾投资1000万美元投拍高科技电影《机器侠》。作为投资方,《机器侠》上映后,公司将通过直接参与票房收入分成和买断该影片的互联网版权进行版权分销来获取收益。
未来三年,公司预计投资的电影合计6~8部。毛峥嵘认为,这将极大提升公司的盈利性,进一步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增加影视内容储备。
另外,通过拍电影还能和上游的影视制作和发行公司建立广泛的联系,公司在版权的获取上有望获得更大的优势。
“视频网站处于整个影像出版行业的中游角色,这个行业能否健康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上游企业——也就是视频内容生产、出版机构,如果上游认同了网络在数字发行过程中的价值,并尝试以海量客户、低单价模式来获得回报,这个行业才会真正有希望。”缔元信网络数据副总裁梅涛表示。
风险提示:
应收账款风险。公司报告期内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全部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比例为99.59%,欠款客户主要为电信运营商和各广告代理公司,尽管客户资金实力雄厚,但仍不能完全排除坏账损失风险。
附表:公司基本业务情况
盈利模式 主要内容 2009年
营业收入(百万) 占比
付费高清 对需要高清正版网络视频的高端用户 74 50%
提供专网的付费视频服务,每月收取30元
的固定费用,并与电信运营商分成
广告收入 对一般用户免费提供标清网络视频服务, 37 25%
同时向广告主收取广告收入
版权分销 拥有较多独家网络版权电视剧, 13 9%
可以向其他视频网站分销视频版权
用户分流 在较大平台流量的基础上, 10 7%
向其他互联网厂商分流用户
资料来源:公司资料,中金公司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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