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济宁市场上,苏泊尔产品的销量波动不大,而苏泊尔也一再发布公告声称其产品质量合格。
10月31日,记者从苏泊尔方面拿到了三份检测报告。这三份报告是“质量门”中出现争议并且济宁地区有售的三种型号产品的检测报告。记者在检测报告中看到,这三类型号产品的送检日期是2011年9月29日,检测报告的签发日期为10月14日,也就是在苏泊尔爆出“质量门”之后,报告中检测单位是国家日用金属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沈阳),检测依据的是行业标准QB/T1622.6-1992,而检测结果显示苏泊尔产品符合标准要求,其中特别提到铅、铬、镍、镉、砷五种金属析出理化指标完全合格,苏泊尔不锈钢产品健康卫生安全,消费者可放心使用。
记者了解到,关于不锈钢产品,目前有两个标准。一个是上文提到的QB/T1622.6-1992,这个是轻工行业标准;一个是 GB9684-88,这个是国家标准。卫生部在2010年对标准 GB9684-1988进行了修订,但目前尚未正式公布。记者从互联网上查阅了目前这两个标准的内容,其差异主要在于对不锈钢食具容器所使用的材料规定不同。国家标准对于材料的规定是,各种存放食品的容器和食品加工机械应选用奥氏体型不锈钢(1Cr18Ni9Ti,0Cr19Ni9,1Cr18Ni9)。各种餐具应选用马氏体型不锈钢(0Cr13,1Cr13,2Cr13,3Cr13);而行业标准 规 定 不 锈 钢 钢 板 应 符 合GB/T32813 中 1Cr18Ni9,0Cr19Ni9牌号的规定或使用性能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其他牌号。行业标准对于不锈钢材料的要求更为宽松。
目前事件的焦点在于苏泊尔方面和哈尔滨工商局执行的并非同一标准。苏泊尔执行的是行业标准,而哈尔滨工商局执行的是国家标准。但事件持续了这么长的时间,显而易见,苏泊尔成了标准之争的牺牲品,做了个“冤大头”。
记者走访了市区的一些商场和超市,随即询问了几位正在挑选电器产品的消费者,他们均表示没听说过苏泊尔质量门事件,没关注过此类新闻。而某商场苏泊尔柜台的销售人员称:“截至到目前,苏泊尔的销售情况良好,没有消费者来咨询‘质量门’的问题。”在火炬路上的苏泊尔厂家生活馆旗舰店里,记者看到,这里的苏泊尔产品相对齐全,货架上摆满了各类锅具和小家电,厂家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苏泊尔的产品质量没有问题,他们卖出的产品中,没听说消费者反映有质量问题,也没有接到消费者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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