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铁铮)昨天,记者从消息出版总署网站获悉,“《经济观察报》记者因报道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内情遭全国通缉”一事已引起总署高度关注,总署表现支撑媒体记者进行正常合法的舆论监督。
7月28日,“《经济观察报》记者因报道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内情遭全国通缉。”这则微博消息引爆网络。发帖者称,《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为报道了上市公司凯恩股份关联交易内情,遭到凯恩股份所在地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网上通缉。
消息出版总署密切关注此事,总署消息报刊司在第一时间请求浙江省消息出版局与丽水市公安局沟通调查懂得详情,同时约谈经济观察报社相干负责人,并表现支撑媒体记者进行正常合法的舆论监督。
浙江省消息出版局及时与有关部门取得接洽并调查后获悉,7月28日,在浙江省公安厅的领导下,丽水市公安局组织有关专家连夜对该案的有关证据和办案程序进行审核。
丽水市公安局调查核实后认定:遂昌县公安局目前对仇子明因涉嫌侵害商业信用罪采用刑事拘留的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责令遂昌县公安局立即撤销对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并向记者本人赔礼道歉。遂昌县公安局于7月29日上午10时,撤销了对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同时,丽水市公安局将对该案件办理情况作进一步的调查,查明情况后按照法律规定追究义务。
消息出版总署消息报刊司有关负责人表现,消息机构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事件依法享有知情权、采访权、发表权、批评权、监督权,消息机构及其派出的采编人员依法从事消息采访运动受法律保护。
消息出版总署相干负责人介绍,今年,消息出版总署将持续深入贯彻履行《报刊记者站管理措施》和《消息记者证管理措施》,下半年将就《措施》贯彻履行情况到各地进行专项检查,请求各地消息出版行政部门加大对消息媒体及其合法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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