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近日在济南、莱芜等地启动中小学家长委员会专项培训,培养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搭建学生与学校沟通桥梁的能力。
作为山东省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专项培训于今年8月12日至20日在滨州、莱芜、泰安、日照、济南等地先后举行,邀请来自北京、台湾和济南等地的专家,通过专题讲座、报告会等方式,对山东省中小学家长委员会成员进行了培训。
山东省2009年12月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要求全省中小学设置学校家长委员会。目前,全省大部分中小学都成立了家长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认为,家长有对教育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家长是学校实现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的重要力量。家长委员会的建设不是一个权宜之计,而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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