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圣城济宁消息网讯 (通信员 梁奉凯孟琳)6月7日下午,鱼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清河镇驾驶车辆销售药品。该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往举报地点,在清河镇派出所的配合下,当场将驾驶厢式货车进行销售药操行动的郑某查处,查获云南白药膏、健胃消食片等药品和保健食品11箱共55个品规,货值金额8000多元。
经查,当事人郑某系滕州市人,无业,今年5月以来,驾驶车辆各地流窜,上门向零售药店现货兜售药品,所售出药品只开据手写的销售清单,不供给正式票据。经向有关部门和药品生产企业接洽,郑某所销售药品和保健品全部为假冒产品。目前,该局已对郑某销售假药的行动进行立案调查。
据悉,这是今年查获的第5起无证药贩销售药品案,案件总货值已达3.1万多元。
该局执法人员称无证药贩流动性大,隐藏性强,所贩卖的药品价格低廉,且多数来路不明,药品德量难以保证;少数药品零售企业自律意识不强,见利忘义,置宽大群众的用药安全于不顾,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为这些非法药贩供给了市场。药品监督部门呼吁宽大市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积极举报各种药品违法犯法行动,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用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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