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 刘中元 通讯员 荔法宣 烂尾十余年的广州新中国大厦,在经历年初的流拍后,广州荔湾区法院依法对该财产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9.7亿多元)进行变卖。昨天下午,倾盆大雨中,整体工程项目进行了场地移交。
买家为大厦建设单位
昨天下午2点半,来自荔湾法院、荔湾警方等各部门工作人员,连同新中国大厦保安一起,在荔湾法院主持下,移交工作正式开始。作为广州最知名的烂尾楼,据介绍,由于此前新中国大厦整体工程项目经三次拍卖均未能成交,荔湾区法院依法对该财产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9.7亿多元)进行变卖,并由广东金穗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穗丰公司)买得。金穗丰公司是新中国大厦整体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也是大厦的开发商,享有原开发商国商公司开发建设该大厦的权利,继续承担国商公司所应承担的开发建设义务,并处理相关历史遗留问题。
变卖减除原开发商卖出单位
据法院方面介绍,与之前相比,本次变卖已减除下列面积:包括原开发商国商公司与小业主已办理预售鉴证登记购买的面积,以及购买人已提交证据显示其支付了部分房款并实际占有使用,但未到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预售登记面积以及安置拆迁户的面积。也就是说,大厦变卖后上述被减除的面积不属于买受人所有。剔除以上面积后,工程项目剩余面积(变卖面积)约125001.6862m 2(含瑕疵)。
预留一定面积用于解决纠纷
本案标的物,即新中国大厦的交付方式是按现状交付,对在变卖面积中由原开发商出租给他人使用、经营的,金穗丰公司要维持履行原租赁协议,如有争议,要通过协商和诉讼途径解决。
由于有部分国商公司在销售新中国大厦中产生的纠纷和诉讼仍未解决,为保障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在《变卖公告》中明确规定,在变卖面积内预留有4000多平方米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起二年内不得销售,用于解决相关诉讼中可能出现的商铺面积和位置的调整。
现场交接情况被封锁
8月31日,法院已贴出公告,公示本次场地移交的时间,同时明确被执行人或第三人占有上述变卖财产拒不交付的,法院将强制执行。9月3日下午2:30,移交工作正式开始。法院执行人员与新中国大厦原开发商国商公司、买受人金穗丰公司、物业管理方中怡物业三方代表逐层查看与大厦相关的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及大厦属于国商公司及其他债权人的面积部分,说明财产现状,就现状予以告知和展示。整个执行过程,法院均进行记录和摄影,以留存证据。
昨天下午,众多媒体记者要求进入大厦进行采访时,被门口警察谢绝。法院、金穗丰公司都没有接受采访。截至昨天下午6时记者发稿时为止,众多保安依然坐在大厦正门的天桥下,大厦的封锁也没有解除,故未知具体交接情况。
警方通报
南都讯 记者 涂峰 通讯员 荔公宣 广州荔湾警方昨日通报:昨日下午,荔湾区人民法院对新中国大厦整体工程项目交付执行。在交付的过程中,买受方金×实业有限公司约200人在人民南路天桥底下聚集,其中部分人员携有短棍等器械。荔湾警方迅速派出警力到达现场,采取果断措施控制现场,维持好周边交通和治安秩序。同时,警方依法收缴短棍一批,将持械人员带回作进一步调查。
警方指出,广州是一个法治城市,警方将依法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宁。对于聚众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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