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网讯(记者宗苗淼) 近日,石家庄物价局召开听证会,对市区民用天然气价格进行了调整。自10月10日起,市区民用天然气价格(包括生活用气、学校用气、非营利性福利机构用气),由现行每立方米2.2元上调为2.4元。居民用天然气采暖价格与居民生活用气同价,统一执行每立方米2.4元标准。对特困群体生活用气价格予以优惠,每立方米2.2元。
石家庄市物价局人士表示,据测算,这次顺价调整后,居民按每月每户用气18立方米计算,每月多支出3.6元,每年多支出43元。
据悉,石家庄市现行天然气销售价格2.2元/立方米是2003年制定的,已经延续8年时间,期间国家先后两次调整了民用天然气出厂价格。2005年8月国家将居民天然气出厂价格提高了0.103元;今年6月1日每立方米又提高了0.147元。这次调价综合两次提价额,顺价上调应是每立方米0.25元。按照从紧控制的原则,这次只安排上调0.2元/立方米,少调的0.05元/立方米由经营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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