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之余,不少人会选择给自己充电,不过社会上,部分打着培训旗号的机构,却是鱼龙混杂,有的广告上说请外教来上课,结果连老外的影子都看不到,有的则是狮子大开口,乱收费。
昨天,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杭州市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办法》(审议稿)(以下简称《办法》)将给这类培训机构好好做做筋骨,《办法》将于正式发布之后起实施。
这部《办法》管的,是两类民办培训学校,一种是实施不具有独立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学历教育和其他文化教育的专修学校、培训中心等,即文化类民办培训学校;一种是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即技能类民办培训学校。
它们首先得符合一定的门槛。比如文化类民办培训学校,开办资金不得少于一百万元,办学场所的建筑面积也不少于500平方米,如果是租来的场地,租赁期不能少于3年,校长至少也得有5年以上的教育管理经验。
虚假广告,是《办法》的一个重点打击对象。《办法》规定,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不得含糊其辞或夸大其词,不得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有违背科学原理的表述,不得作出不切实际的承诺,不得作欺骗性的误导宣传”,而且,广告的发布要经审批机关备案,否则不能刊登。
发布虚假广告、招生简章或不履行约定事项,除了要按照《广告法》等进行处罚外,如果造成学员退学退费,民办培训学校得退还收取的全部费用。
培训要收些什么费用,多少钱,要在学校的收费场所公示,收取学费(或培训费)、住宿费的期限以及代收代管费用的使用范围,也要以书面形式给学员看。如果学员因故要求退学退费的,民办培训学校也要根据学员的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计算应该收取的费用,多余的如数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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