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山阳县的一份“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名单”在网上热传并引发质疑,在这份列有932个申请购买经适房的人员名单中,超过9成为政府机关公职人员,其中涉及职务包括乡长、镇长、局长、部长等,副科级以上人员更是比比皆是。
昨日,该县宣传部证实了这份名单,并称名单是县房改办按照“上面文件”选定,而该县房改办主任的手机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经适房申购名单引质疑
引发质疑的名单来自山阳县人民政府网站,该网站今年5月25日由山阳县城建局发布“山阳县丰阳花园小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公示”,名单这样描述:“经县丰阳花园小区经济适用房审查领导小组审定,对申请人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名单公示如下,同时接受社会监督……”随后列出了长达932人的公示名单。早报记者粗略统计,名单中注明的下岗职工仅为14人,退休人员为2人(其中一人退休前职务为乡人大主席),而整个名单9成以上为山阳县政府机关公职人员,其中注明职务者多达183人,包括乡长、副乡长、镇长、人大主席、纪委书记、院长、局长、主任、部长、副部长等,副科级以上人员比比皆是,涵盖该县各级各类政府机关,还有部分人员来自医院和学校。
宣传部副部长:仍在租房
山阳县宣传部副部长刘明权也位列名单中,昨晚他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称,自己只是符合申购资格,由于目前只提供了200套房,大部分人都没选上,他本人也在摇号选房时被淘汰。刘明权称自己已在宣传部工作七八年,其妻子在县医院工作,除了父母在距县城百里之外的农村有幢土坯房外,“一家三口一直没有房子,目前仍在县城靠租房度日。”
昨日,山阳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证实了这份名单,该县宣传部王姓副部长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申购名单是县房改办按照“上面文件”选定,进一步消息将于今日发布。截至早报记者发稿,该县房改办武主任的手机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 门槛:年收入25000元
山阳为国家扶贫重点县,2008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0568元
根据2007年11月19日建设部等七部门印发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济适用住房是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住房。而在山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早报记者找到4月23日发布的《丰阳花园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后面盖着山阳县城乡建设局的印章,公告里规定购买该经济适用房需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1.具有本县常住户口的干部职工;2.县处级干部住房面积低于60平方米的家庭,科级以下干部住房面积低于45平方米的家庭;3.截至2008年12月31日,双职工家庭年均收入50000元以下,单身职工家庭年均收入25000元以下的。
对比可见,山阳县将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申购条件缩小为“干部职工”,经适房变身干部职工的“福利房”。而根据山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介绍,该县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568元。该“公告”将家庭年收入50000元作为申购经适房的门槛,也涉嫌为高收入人员开路。
■ 面积远高于国家标准
该处经适房多为89m2,有些达108m2,远高于国家60m2标准
山阳县发布的“公告”在住房面积标准上也涉嫌违规。根据该“公告”规定,一般干部职工为80平方米,科级干部为100平方米,县处级干部为120平方米。然而七部门“办法”的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显然身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山阳县经适房住房面积要远高于国家标准。据了解,该经适房小区一期已经有购房者入住,面积大多为89平方米,有少部分是108平方米。
据了解,该经适房所在的丰阳花园住宅小区是山阳县重点建设项目,仅一期工程就总投资3亿元。资料显示,该小区总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由400套经济适用住房和600套商品房两部分组成,小区建成后将成为山阳地标性建筑,将有效缓解山阳城区居民居住压力。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