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天气预报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宁人事考试单位代码
济宁市安全教育平台
济宁违章查询
济宁住房公积金查询
济宁科技网 济宁培训班 济宁银行网上银行 济宁教育网 历史故事 家庭教育 济宁市地图 济宁房产 济宁教育网 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 济宁新闻网
币圈最新消息 济宁信息港
浏览器之家 济宁汽车 睡前小故事
下载吧 股票书籍 花花草草
百应百科 照片恢复 学习通
红警之家 睡前小故事 马伊琍
手机照片恢复 手机数据恢复

卫生部部分职业卫生工作职能调整给安监总局

时间:2010-12-28 12:40来源:新华网 www.yunhepan.com

  新华网北京12月27日电 卫生部、国家安监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公告,根据中央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精神,卫生部的部分职业卫生工作职能调整为安监总局负责。

  根据公告,原由卫生部负责的建设项目(不包括医疗机构)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资质审定工作调整为安监总局负责。

  原由卫生部负责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的下列建设项目(不包括医疗机构)职业卫生审查工作调整为安监总局负责: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总投资在50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建设项目;核电站建设项目;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

  自2011年1月1日起,卫生部不再负责受理建设项目(不包括医疗机构)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资质的申请、建设项目(不包括医疗机构)职业卫生审查申请,请申请单位向安全监管总局提出申请。

相关阅读
  •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公布 学生睡眠不足问题依然存在
  • 2020放假时间安排来了!五一放5天 国庆中秋放8天
  • 习近平会见出席2019年“创新经济论坛”外方代表 共商创新合作
  • 北京市解除输入型鼠疫病例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
  • 全国初雪时间地图发布,来看你家2019年第一场雪什么时候下?
  • 世界第一!中国高铁年底通车里程将达3.5万公里
  • 年底了,你可能还有这些钱会到账!速查!
  • 人社部首次公布100个短缺职业排行,营销员、收银员等排名前十

    • 上一篇:温州市委要求迅速查清上访村长被碾死事件真相
      下一篇:美国防长盖茨年初访华 中美军事关系回暖

      济宁运河畔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来源于注明来“源于:运河畔或www.yunhepan.com”版权均属运河畔网所有,其他媒体可以转载,且需注明“来源运河畔网”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济宁运河畔,济宁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全网热点
      • 健康
      • 教育
      • 新闻
      • 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