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记者从绥阳县公安局获悉,该县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近日已一审宣判,团伙首犯谌洪强(又名田洪)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获刑20年,其他团伙成员也分别获刑。
据了解,谌洪强犯罪团伙萌芽于2005年,从最初的强迫交易演变为控制全县15个赌场,从打架斗殴违法行为升级为杀人、抢劫、强奸、持枪作案等,他们通过打压异己、霸占赌场、强迫交易、购置枪支等方式,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该团伙犯下刑事案件79起,治安案件59起,造成1人死亡、51受伤。2010年,绥阳警方打黑专案组历时180天,终将其一网打尽。
目前,此案已经进入二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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