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邱法院审结一起由六安市人民检察院侦察终结的该市某县国土局干部孙某玩忽职守案,一审判决孙某犯玩忽职守罪,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该县政府拟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任该县国土局土地利用股股长的孙某,本应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拟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挂牌等程序和办法及组织实施。但其在明知拟挂牌出让的国有土地实际面积为9349平方米的情况下,在办理有关手续及汇报中却采用被该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该县土地勘测站负责人张某(另案处理)做过手脚的面积为7293.8平方米测绘图,使该宗土地于2005年挂牌出让中被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以7294平方米(出让价格为每平方米250元,使用期限70年)取得居住用地使用权,造成国有土地出让面积被减少2055平方米,经鉴定损失土地出让金513750元。由于孙某在审查、审核中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致使国有土地出让面积缩小,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事后,孙某收受房地产开发公司价值4000元购物卡(案发后已退)及4瓶茅台酒。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遂根据案件具体情节作出前述判决。 (李大鹏 方荣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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