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公安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客货运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措施的意见》提出10项措施,其中包括建立客货运机动车和驾驶人数据库。
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客货运输企业及机动车、驾驶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逐车逐人审核登记所属企业、从业时间、违法记分和交通事故等信息,建立全省(区、市)统一的客货运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数据库。
公安部将对客货运驾驶人交通违法、驾驶证审验等情况进行清理,对交通违法未处理、违法记分满12分、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换证的,通过手机短信或书面告知。
对长期在本辖区内从事客货运输的异地机动车和驾驶人要纳入本地客货运机动车和驾驶人的日常教育管理,并与机动车登记地或驾驶证核发地公安交管部门建立信息通报、转递和查处机制。
公安部将建立省、市、县三级手机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向客货运驾驶人告知临时交通管制信息、道路通行情况、安全出行常识,通报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开展交通安全提示、警示,提供违法记分、机动车检验、驾驶证审验等信息服务。
每月还将组织对客货运机动车参加安全技术检验情况进行清理排查,对逾期未检验的,通报行业主管部门,建议暂停运营,并在新闻媒体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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