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及受贿罪 听闻当年“品牌市长”荣誉忍不住痛哭悔罪
本报讯 (记者刘晓星)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4月6日至7日,中山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启红涉嫌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受贿罪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李启红的丈夫林永安、弟弟李启明和弟媳林小雁,以及原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谭庆中等10名被告人一同受审。
两天来,经过法庭询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程序,7日下午5时许,庭审结束,法院将择日宣判。
据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被告人李启红及其亲属利用从中山公用集团董事长谭庆中处所获得的该集团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炒股,账面收益高达上千万元。2006年至2010年,李启红利用担任中共中山市委副书记、中山市人民政府市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涉嫌受贿港币40万元、人民币10万元。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