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府经侦大队民警介绍,王某原来在一个不错的单位上班,看到自己周围的朋友做生意赚了钱,心里产生了不平衡。去年4月初,一次和朋友董先生聊天时,董先生的孩子想去电厂上班,问有没有熟人,王某表示认识电厂的一位副总,并表示过几天回信。
据王某交代,他说完就后悔了,当时都是因为要面子,才随口答应下来的,而他认识的只是一个在电厂里面上班的普通工人。王某打电话询问得知,进电厂必须有老总的签字才行。过了两三天,董先生问王某事情进展情况,王某称需要4万元活动费,董先生随即给了王某4万元。
王某称,他本想过几天就还钱,但由于公司刚开业需要用钱,就没再还给董先生,并办了一张电厂的假收款单据交给董先生。而后,王某利用董先生为孩子找工作的急切心情,以进医院、工厂为名,先后骗取现金20余万元。
王某在得逞后,知道迟早会败露,于是断掉一切联系,潜逃去了天津。去年4月20日,东昌府经侦大队民警经过20余天的摸排走访,在天津连续蹲守7天,终将王某抓获归案。5月13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3万元。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