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李志海
通信员李 波 报道
本报东营讯 记者日前获悉,东营市出台新举动,按照政府领导、农民自愿、政策鼓励的原则,鼓励和支撑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购置商品住房。
鼓励措施包含:首次进城购置商品住房的农村居民,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应用权并不再申请宅基地的,由宅基地所在县区政府跟据实际情况给予每户(一宅)2万至 3万元的一次性嘉奖。原承包土地和宅基地由村集体组织收回,统一安排应用。对进城购置商品住房落户的农村居民,在就业、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候遇。同时,给予3年的生育政策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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