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35岁的姚某某是本市人,在王哥庄开了一家休闲屋,主要经营棋牌、足疗、按摩等项目。为了多赚钱,从2008年3月开始,他以休闲屋当掩护,通过熟人介绍找来了何某 、安某、姚某等多名女子从事卖淫活动。平时,姚某某把这些卖淫女关在休闲屋的二楼和自己的一所老房子里,由他和妻子姜某某亲自看管。有客人光顾时,姚某某就先和嫖客谈好价钱,所收费用和卖淫女四六分成。除了等客上门,姚某某有时还亲自开车送小姐出去接客,然后再接她们回来。
王某某在城阳区一家物流公司工作,因为手头紧,竟然和朋友一起胁迫自己19岁的女友去卖淫。2009年9月16日,王某某将女友送到了姚某某的休闲屋,当晚女孩就被姚某某多次送到外面接客。次日,王某某迫不及待地去要钱,但却没拿到。于是,王某某报了警,称自己的女友被姚某某骗去当小姐,民警随后将其女友救了出来,但姚某某却已经逃跑。随后,王某某的谎言很快被拆穿,去年崂山法院一审以强迫卖淫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5年。
去年年底,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在即墨将潜逃一年多的姚某某抓获,近日,崂山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一审以组织卖淫罪,判处姚某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000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相关阅读